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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97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典寶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23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9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典寶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2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030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9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553號14樓,變更為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70號11樓。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4條於112年3月5日經法人第5屆第15次董事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3-23
- 更新日期:112-03-2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