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1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自造者發展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23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社字第 1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自造者發展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2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90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1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自造者發展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2樓之15。
三、目的:以培養工藝人才,使每位自造者運用能力。並提供探索新知、思考問題、建構知識、來面對未來新興科技、環境保護相關產業的來臨並具備自信與專業,讓每位自造者都能擁有自身無限發想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04年7月13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04355654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67,87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助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魏米凰
常務理事 陳元愷
常務理事 陳建榮
理 事 張新安
理 事 施正雄
理 事 蔣永裕
理 事 林世昌
理 事 郭啟東
理 事 鄭博仁
常務監事 古錦松
監 事 顏令凱
監 事 蔡坤霖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3-23
- 更新日期:112-03-2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