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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04號社團法人台灣城鄉公民培力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25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04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城鄉公民培力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35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0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2屆任期內邱毓斌辭任理事長,保留理事暨常務理事職務,由朱建霖繼 任理事長職務。
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朱建霖
常務理事 邱毓斌
二、新任理事長、常務理事印鑑延用,不予變更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3-25
- 更新日期:112-03-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