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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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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08號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所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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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2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0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所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2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21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0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於111年1月25日經法人第7屆第6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第14、16條、新增第19條、原第20條至第26條調整條次變更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14、16、19條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字第95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二、董事變更:第7屆任期內董事楊枏、何明堯、陳香吟辭任,改派王聰明、林文瑛、周正山繼任。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周正山   
    董 事     王聰明   
    董 事     林文瑛  
   三、新任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3-29
  • 更新日期:112-03-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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