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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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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16號天主教道明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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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4月10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16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天主教道明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4月0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10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1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8屆任期內李漢民辭任董事長暨董事職務,改選季安士繼任董事長、何萬福繼任董事職務。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季安士   
    董 事     何萬福   
      二、新任董事長、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4-10
  • 更新日期:112-04-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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