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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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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07號社團法人高雄市銀髮褔祉照顧協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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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2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0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銀髮褔祉照顧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44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0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圖記變更。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條於108年1月27日經法人第1屆第3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理監事變更:第2屆任期內盧志遠辭任理事長、常務理事暨理事職務,吳佩玲辭任常務理事暨理事職務、陳威廷辭任監事職務,由王甯嫻繼任理事長、常務理事暨理事職務,王姍婷繼任常務理事暨理事職務、劉于敏繼任監事職務。
          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王甯嫻   
    常務理事   王姍婷   
    監 事     劉于敏   
      四、新任理事長、常務理事、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3-28
  • 更新日期:112-03-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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