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06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莊氏錦繡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2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06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莊氏錦繡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18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0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圖記變更。
二、章程變更:(1)原章程於100年11月21日經法人第1屆第1次臨時會員大會決議修正第1條,並增列第30、31條,原條文第30條至第37條移列為第32條至第39條。(2)原章程第20條於103年11月2日經法人第1屆第4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以上均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理監事變更:第2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3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莊漢庸
理 事 莊輝煌
理 事 莊溪圳
理 事 莊盛德
理 事 莊福進
理 事 莊章化
理 事 莊金聰
理 事 莊加發
理 事 莊新中
常務監事 莊福龍
監 事 莊天順
監 事 莊明加
四、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五、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3-28
- 更新日期:112-03-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