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15號社團法人高雄市美甲美學交流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4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社字第 1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美甲美學交流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4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96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15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美甲美學交流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鼓山區文忠路6號5樓之1。
三、目的:以永續教育訓練與美甲、美睫相關活動之舉辦,以創造並提昇台灣美甲、美睫從業人員之價值與專業,並推廣美甲、美睫從業人員相關知識並相互交流實務經驗與實用技術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12308281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3,44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助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林宥汝
常務理事 陳佳慧
常務理事 陳玲玲
理 事 王姝云
理 事 吳佩蓉
理 事 黃姵瑜
理 事 朱敏菁
理 事 孫盈蓉
理 事 陳芯彣
常務監事 呂姝澐
監 事 翁靖如
監 事 施君柔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4-21
- 更新日期:112-04-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