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48號財團法人敬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4月25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4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敬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4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13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4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捐助章程第9條、第15條於112年1月8日法人第7屆第9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並經本院112年度法字第5號裁定確定准予補充變更,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董事變更:第7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8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陳惠美
董 事 何哲輝
董 事 徐蓓恩
董 事 林壬林
董 事 焦文城
董 事 周武雄
董 事 王弘仁
董 事 吳錫璋
董 事 曾史妃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四、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4-25
- 更新日期:112-04-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