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16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湖南同鄉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4月26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社字第 16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湖南同鄉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4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98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16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湖南同鄉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三路82號。
三、目的:以團結湖南鄉親,加強互助,發揚本籍光榮傳統,邀請世界各地與本會經濟,文化相關之團體及個人來台參觀及座談,訪問。並協助政府推行政令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中華民國61年12月6日高市社一字第129號。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3,319,94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吳本森
常務理事 書國榮
常務理事 黃杭生
理 事 蔣春鳳
理 事 劉碧華
理 事 肖立志
理 事 江代順
理 事 譚惠玉
理 事 姚銀蓮
常務監事 李辰璟
監 事 喬園善
監 事 彭琦云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4-26
- 更新日期:112-04-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