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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52號財團法人高雄市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4月26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49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4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52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4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監察人變更登記:第17屆董事任期屆滿,改聘第18屆董事、第2屆監察人任期屆滿,改聘第3屆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陳其邁
董 事 王文翠
董 事 王世芳
董 事 陳勇勝
董 事 謝文斌
董 事 林尚瑛
董 事 陳坤崙
董 事 吳守哲
董 事 陳劉富美
常務監察人 陳碧美
監察人 周元培
監察人 姜林慧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監察人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4-26
- 更新日期:112-04-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