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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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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58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勞資事務協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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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4月2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58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勞資事務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4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68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5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1.協助政府推行政令,研究發展勞資事務及廠〈場〉機械器具等改善事宜,協助輔導企業遵循法令規定,辦理勞工教育訓練,增進勞資和諧為宗旨。2.協助政府推動家庭照顧嬰幼兒服務之責任,建構保母托育管理制度,專業友善托育體系。3.協助政府推動照顧老人福利服務之責任,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及照顧服務員進府居家服務。。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2、5條於106年9月23日經法人第4屆第1次臨時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 ,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4-28
  • 更新日期:112-04-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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