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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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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65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新大行善協會清算終結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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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5月05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65  號
主旨:公告清算人聲請社團法人高雄市新大行善協會變更登記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54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65號)。
  貳、登記事項:
 一、清算人李碧娥呈報清算完結事件,業經本院民事庭於112年4月24日雄院國民司丁112司司56字第11210002 29號函准予備查在案。
二、本件清算後之資產總額及負債暨淨值總額均為零。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5-05
  • 更新日期:112-05-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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