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75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親職教育關懷照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5月0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7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親職教育關懷照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95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7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鳳山區永忠街21號15樓,變更為高雄市小港區金城路96號。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3、6條於111年3月27日經法人第2屆第3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理監事變更:第2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3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劉偉群
常務理事 林玉娟
常務理事 彭嘉源
理 事 周靜儀
理 事 佘宥莘
理 事 潘嘉慧
理 事 黃秀羚
理 事 陳思妤
理 事 劉千如
常務監事 鄭靜琛
監 事 李艾慈
監 事 彭林秀蘭
四、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五、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5-09
- 更新日期:112-05-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