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8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創意美學推廣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5月12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8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創意美學推廣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1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49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8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5條於112年4月5日經法人第5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理監事變更:第4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5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淡琬絨
常務理事 任秀娟
常務理事 高佳苓
理 事 陳姿瑩
理 事 陳 昕
理 事 朱柳華
理 事 陳莉貽
理 事 林采億
理 事 談俊南
常務監事 曾肇仁
監 事 淡湘雲
監 事 劉漢堂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5-12
- 更新日期:112-05-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