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83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兒少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5月12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8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兒少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1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30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8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2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3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郭俊豪
常務理事 黃怡甄
常務理事 黃為簇
理 事 馬準彥
理 事 林梅芬
理 事 陳敏煌
理 事 邱永盛
理 事 呂幸芳
理 事 黃臺珠
常務監事 吳怡欣
監 事 蔡碧霞
監 事 曾咪薇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5-12
- 更新日期:112-05-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