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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03號財團法人基督教建興教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5月3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203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基督教建興教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3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71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0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0、12、15、16條於111年11月20日經法人第8屆第3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並經本院112年度法字第6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變更要旨:原任期3年修正為5年。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5-31
- 更新日期:112-05-3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