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25號社團法人台灣新女力婚姻媒合交流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6月20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社字第 2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新女力婚姻媒合交流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6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09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25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新女力婚姻媒合交流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147號5樓之2。
三、目的:以促進美滿婚姻之服務、辦理跨國(境)婚姻媒合服務、提升婚姻媒合之服務品質、協助政府推展法令、協調會員關係、增進會員及社會利益、促進跨國(境)婚姻和諧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台內團字第1120024848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張正雄
常務理事 陳建名
常務理事 金侑霖
理 事 尤清山
理 事 尤志中
理 事 周慧芳
理 事 唐鳳林
理 事 謝文彬
理 事 林耿德
常務監事 張源宗
監 事 陳政寛
監 事 何慶裕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6-20
- 更新日期:112-06-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