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24號社團法人高雄市龍虎宮促進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6月20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社字第 24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龍虎宮促進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6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08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24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龍虎宮促進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469巷53號。
三、目的:以宣揚五府千歲及諸神等宗教信仰,促進地方宗教與文化交流、弘揚我國固有優良傳統倫理道德,提升社會善良風氣,匡正人心、沐浴人倫、造福人群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社會局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高市社人團字11232931200號。
五、存立時期:永久 。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53,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黃文良
常務理事 林昆材
常務理事 陳彥彰
理 事 廖志偉
理 事 賴來鏜
理 事 張振東
理 事 廖三儀
理 事 陳庶東
理 事 張宗霖
常務監事 解守城
監 事 林鑫宏
監 事 周憶馨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6-20
- 更新日期:112-06-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