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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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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37號財團法人高雄市後備軍人(子女)獎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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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7月04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23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後備軍人(子女)獎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7月0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73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3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9屆任期內董事阮怡芬因職務異動解任,選聘麥駿豪繼任。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麥駿豪   
      二、新任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7-04
  • 更新日期:112-07-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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