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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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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4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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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7月17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241  號
主旨:公告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17日更正登記。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903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12年7月12日法登他第241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原登記事項常務理事李雅文為誤載。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副理事長李雅文。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7-17
  • 更新日期:112-07-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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