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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社字第64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新運動文化暨文創經貿發展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8月1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09法登社字第64號、111法登他字第331號
主旨:公告社團法人高雄市新運動文化暨文創經貿發展協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8日更正登記。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2041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09年12月4日法登社第 64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原設立登記主事務所誤載為「民族二路」。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主事務所更正為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794巷21號22樓。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8-18
- 更新日期:112-08-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