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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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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17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祜幼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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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9月20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31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祜幼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9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97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1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屆任期內董事蔡瀚萱辭任,由蔡沛雯繼任。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蔡沛雯   
      二、新任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9-20
  • 更新日期:112-09-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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