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28號社團法人高雄市防癌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328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防癌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54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2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事變更:第13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4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梁靜于
常務理事 鄭 寧
常務理事 孫仲毅
理 事 高嘉足
理 事 蔣淑芬
理 事 彭錦冠
理 事 宋彩玉
理 事 季慕華
理 事 陳裕美
理 事 劉憲雯
理 事 張敬慈
常務監事 張啓祥
監 事 何厚家
監 事 余美慧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10-11
- 更新日期:112-10-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