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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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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45號社團法人中華氧身美胸專業美學推廣協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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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34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氧身美胸專業美學推廣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32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4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左營區文才街199巷21號1樓,變更為高雄市鼓山區慶豐街6號。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10-26
  • 更新日期:112-10-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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