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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44號財團法人吳麥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34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吳麥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7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4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8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9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林宏宗
董 事 王銘戡
董 事 朱學銘
董 事 許銘瑞
董 事 顏美玉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10-26
- 更新日期:112-10-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