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43號社團法人台灣流浪動物永續發展協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0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社字第 4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流浪動物永續發展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33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43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流浪動物永續發展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鳳山區文化西路146號1樓。
三、目的:以愛護動物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台內團字第1120039248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助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黃博謙
常務理事 趙奇華
常務理事 黃晉嘉
理 事 黃書宗
理 事 費嘉馴
理 事 林冠廷
理 事 楊凱晴
理 事 黃惠萍
理 事 黃明玉
常務監事 許家榛
監 事 曾怡婷
監 事 許勝閔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11-08
- 更新日期:112-11-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