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財字第7號財團法人黃仙在天上聖母基金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0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財字第 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黃仙在天上聖母基金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34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財字第7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財團法人黃仙在天上聖母基金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15號。
三、目的:本於信仰天上聖母之精神,以傳布、宣揚道教教義、祭祀活動為目的、宗旨,主要辦理推廣道教事業,次以興辦社會公益慈善事業。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民政局中華民國112年10月20日高市民政宗字第112323179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八、捐助方法:由黃仙在一人捐助財產設立,捐助財產總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九、董事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黃一茂
董 事 黃一成
董 事 郭福地
董 事 陳昇輝
董 事 潘杏瀇
董 事 李俊志
董 事 陳威志
監察人 吳玟璇
監察人 葉雅芳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董事、監察人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11-15
- 更新日期:112-11-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