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58號財團法人惠昌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35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惠昌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78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5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8、11、12、26、28條於112年9月1日經法人第5屆第18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8、11、12、26條並經本院112年度法字第15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二、董事變更:第5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6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吳兆豐
董 事 張毓瑛
董 事 黃安識
董 事 邱欽飛
董 事 李禾謙
董 事 林美玲
董 事 王淑美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11-10
- 更新日期:112-11-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