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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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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62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湖南同鄉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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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362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湖南同鄉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98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6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三路82號,變更為高雄市前鎮區廣東三街412號。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11-17
  • 更新日期:112-11-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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