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45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舊譯顯密法林佛學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社字第 4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舊譯顯密法林佛學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38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45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舊譯顯密法林佛學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三民區敦煌路78號。
三、目的:以研習佛法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95年3月3日高市社局一字第0950007095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637,723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助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林芸禾
常務理事 何富雄
常務理事 周香吟
理 事 莊儒佳
理 事 林芳瑩
理 事 蔡麗惠
理 事 李玲珠
理 事 陳香琪
理 事 黃澄枝
常務監事 黃玉芳
監 事 陳民芳
監 事 莊美綉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11-28
- 更新日期:112-11-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