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07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愛智家園社區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40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愛智家園社區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19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0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鳳山區鳳崗路31巷35之1號,變更為高雄市鳳山區北文街82巷1 號。
二、理監事變更:第2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3屆理 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蘇 鴻
常務理事 黃陳淑卿
常務理事 黃建樺
理 事 程崇庭
理 事 陳英仁
理 事 黃玲勤
理 事 王世蓉
理 事 黃敏軒
理 事 林昌煜
常務監事 陳紫葳
監 事 王奕智
監 事 蔡信誌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四、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12-21
- 更新日期:112-12-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