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社字第3號社團法人台灣鑫慈弱勢關懷社會公益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社字第 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鑫慈弱勢關懷社會公益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1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45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社字第3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鑫慈弱勢關懷社會公益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鳳山區鳳甲一街117號。
三、目的:為實現社會福利與支持,以扶持照顧台灣身心障礙,新住民,貧困家庭等弱勢為己任推動,監督台灣公共議題與政策為本會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台內團字第1120054358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方世雄
常務理事 賴品蓁
常務理事 賴采庭
理 事 吳月彩
理 事 林彩鳳
理 事 邱愷祐
理 事 呂秀珠
理 事 王忠凌
理 事 梁啟峰
常務監事 郭湘琳
監 事 黃惠玲
監 事 莊培辰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1-18
- 更新日期:113-01-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