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24號財團法人采翊臻花卉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1月25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他字第 2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采翊臻花卉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1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84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2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登記:第7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8屆董事。
二、監察人變更登記:第2屆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第3屆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吳雅靜
董 事 陳滿婷
董 事 李晴埰
董 事 陳甄鏇
董 事 黃金采
董 事 鍾任嬉
董 事 鄭家俞
監察人 孔韻景
監察人 駱烋淳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四、董事及監察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1-25
- 更新日期:113-01-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