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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47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2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他字第 4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2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02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4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125,241,335元整,變更為新台幣127,184,755元整。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2-21
- 更新日期:113-02-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