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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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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法登他字第344號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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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8法登他字第 34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8年12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05號(案號為108年度法登他字第34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5、6、8、10、11、12條於108年4月1
                9日經法人第8屆第9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
                過,並經本院108年度法字第22號裁定准予變
        更確定,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8-12-26
  • 更新日期:108-12-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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