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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法登社字第59號社團法人台灣認知功能促進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8法登社字第 59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認知功能促進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8年12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56號(案號為108年度法登社字第59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認知功能促進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3之1號6樓。
三、目的:以服務疑似或是輕度認知功能障礙與行為能力退化者及家屬為主,結合社會資源、照護網絡,推
動認知功能障礙者及家屬之教育訓練,提升認知功能領域相關專業技能水準,強化訓練發展與照護人
力素質,促進認知功能障礙者及其照顧者之生活品質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07年10月15日台內團字第1070068061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75,796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甄瑞興
常務理事 盛寶嘉
常務理事 盛保熙
理 事 關家莉
理 事 林於諍
理 事 謝佩秀
理 事 孫國榮
理 事 吳旭洲
理 事 蔡秀治
常務監事 嚴長庚
監 事 王弘垚
監 事 蔡明足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8-12-16
- 更新日期:108-12-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