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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8號財團法人和春技術學院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30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2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和春技術學院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3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0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1、12、14、16、18、19、31條於108年2月12日經法人第10屆第6次董事會議
決議修正通過,其中第12條第17項及第19、31條並經本院108年度法字第41號裁定准予補充變更確
定,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3,045,692,539元整,變更為新台3,808,771,308元整。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9-01-30
- 更新日期:109-01-3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