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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4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永安老人養護中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10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永安老人養護中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35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陳柏宏辭任董事、常務董事暨董事長職務,補選陳廖梅芳繼任董事、常務董事暨董事長職務。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陳廖梅芳
二、新任董事、常務董事暨董事長印鑑登記。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9-01-10
- 更新日期:109-01-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