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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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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0號財團法人東南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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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0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0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東南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7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630,181,784元整,變更為新台幣638,675,992元整。
      二、目的變更為:以從事公益活動及提倡終身教育為宗旨。
      三、章程變更:原章程第3、7、8、9條於108年7月18日經
          法人第13屆108年度第3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其中第7、8條並經
          本院108年度法字第38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報
          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9-01-08
  • 更新日期:109-01-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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