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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財字第1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皇苑樹荃慈善基金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0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財字第 1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皇苑樹荃慈善基金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0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6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財字第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財團法人高雄市皇苑樹荃慈善基金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五路178號。
三、目的:以舉辦或捐助(贈)社會褔利慈善事業為目的。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109年1月2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08447632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八、捐助方法:由皇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捐助成立。
九、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郭敏能
董 事 郭俊毅
董 事 黃麗萍
董 事 陳光輝
董 事 黃禎祥
董 事 楊淳淳
董 事 蔡瑞霞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董事印鑑。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9-01-06
- 更新日期:109-01-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