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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財團法人高雄市有志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03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3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有志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0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437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0條於107年2月21日經法人第3屆第2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董事變更更:任期內董事長謝承濂更名為謝龍豐、董
事李宗洲辭任,改選王龍欽繼任。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謝龍豐
董 事 王龍欽
三、新任董事及董事長謝龍豐更名印鑑登記。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9-01-03
- 更新日期:109-01-0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