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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61號財團法人心知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2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61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心知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2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16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6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條、第6條至第13條、第16、18、2
0條於108年11月16日經法人第11屆第6次董事
會會議決議修正,並經本院108年度法字第39
號裁定准予變更確定,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9-02-21
- 更新日期:109-02-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