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88號社團法人高雄市照顧服務人力協會變更登記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3月1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88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照顧服務人力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3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98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8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鳳山區中華街111號,變更為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二路1號6樓。
   二、理事變更更:任期內理事長暨常務理事邱素珍辭任,改選理事長為許登豪、常務理事為潘若綺繼任。
          登記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許登豪 
       常務理事   潘若綺    
      三、新任理事長、常務理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3-11
  • 更新日期:109-03-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