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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變更:原章程共計21條,於108年11月27日經法人第1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77號財團法人王振生翁文教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3月0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7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王振生翁文教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3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5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7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共計21條,於108年11月27日經法人第1
2屆第5次董事會會議決議刪除合併修正並調整
條次通過計18條,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10號裁
定准予補充變更確定,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9-03-05
- 更新日期:109-03-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