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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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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37號社團法人高雄市阿彌陀佛慈善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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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4月1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3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阿彌陀佛慈善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4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98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3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35
                             號,變更為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三路23號。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4-17
  • 更新日期:109-04-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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