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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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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34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港都整體造型交流協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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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4月1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34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港都整體造型交流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4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59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3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3、30條於109年3月15日經法人第2
                屆第2次會員大會議決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
                關備查。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4-17
  • 更新日期:109-04-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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