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5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三鳳太子宮促進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2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他字第 5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三鳳太子宮促進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2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64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5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28、30條於113年1月26日經法人第3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理監事變更:第2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3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李福居
常務理事 林和玉
常務理事 吳振東
理 事 劉世俊
理 事 林漢達
理 事 黃義麟
理 事 陳建廷
理 事 郭瑞得
理 事 郭文昌
常務監事 廖水和
監 事 黃明昌
監 事 李進德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四、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3-11
- 更新日期:113-03-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