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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21號財團法人劉快治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4月0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21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劉快治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4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8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2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84,479,231元整,變更為新台幣5,117,759元整。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6、8、9、10、11、12、13、14、17、18、19、20條於108年11月5日經
法人第8屆第9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其中第6、8、9、10、11、12、13、17、18、20條並
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6號裁定准予變更確定,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董事變更:第8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9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王仁孚
常務董事 王仁宏
常務董事 馮明雄
常務董事 林慶祥
常務董事 高李正姬
董 事 張艷華
董 事 潘王淑秋
董 事 劉克全
董 事 蔣榮欽
董 事 李克豪
董 事 王義賢
董 事 侯文瑞
董 事 李鵬輝
董 事 陳冠良
董 事 戴源宏
四、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五、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4-08
- 更新日期:109-04-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