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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74號財團法人高雄市毒品防制事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5月2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7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毒品防制事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5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79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7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任期中董事楊明州辭任,改聘林淑娟繼任、增聘董事洪信旭及董事李東和二人。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林淑娟
董 事 洪信旭
董 事 李東和
二、新任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5-28
- 更新日期:109-05-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